关于2018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奖”的相关事宜

2018年10月25日   点击人次: 3993   

2018届毕业生请注意:

 

西安市为符合条件的2018届毕业生发放“就业奖”。

1. 申请条件:

(1)2018届高校毕业生;

(2)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就业落户,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2. 奖励标准

一次性奖励1000元/人。

3. 申请时限

按照申请人毕业证书上的毕业时间起计算,一年内可申请,超过时限不再受理。

4.申报流程

(1)支付宝实名认证:申请人登支付宝移动客户端,进入“城市服务”一“就业奖申请” 模块, 进行支付宝实名授权认证;

(2)个人在线申请;

(3)上传材料(电子版):)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劳动合同;

(4)审核:各区县及开发区对辖区内申请人信息进行后台审核。如审核未通过,申请人需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在所属区县或开发区进行线下补充提交相应材料;

(5)公示:每月1日将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奖金发放:公示结束后22个工作日内将奖金发放至个人支付宝账户或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请符合条件的2018届毕业生按照要求及时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