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7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6年5月28日   点击人次: 9276   

2027届毕业生:

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以及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的通知》的相关安排,现就做好2027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学籍属于西安地区的普通高等学校2027届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满足以下6类情形中任意一类,即可提出申请:

(一)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四)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五)身患残疾的高校毕业生;

(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二、发放标准

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申请材料

(一)个人申请材料

1.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1)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附件1);

(2)低保家庭与高校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居民户口簿的户主页、户主详情页以及本人详情页,或者提供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2.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1)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证明》原件(附件2);

(2)零就业家庭与高校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居民户口簿的户主页、户主详情页以及本人详情页,或者提供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1)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证明》原件(附件3);

(2)监测对象家庭与高校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居民户口簿的户主页、户主详情页以及本人详情页,或者提供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4.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人员高校毕业生证明》原件(附件4)。

5.身患残疾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残联出具的本人残疾证明。

6.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在“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其他相关材料由学校出具。

四、申领发放程序

补贴依据“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申领。

(一)线上申请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申请。

1.符合补贴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需进入“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一个人就业服务——定位至学校所属区县——高校毕业生服务——一次性求职补贴;

2.选择毕业院校、院系、补贴人员类别;

3.填写相关信息;

4.按照提示上传相关证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图片;

5.扫描的银行卡需经银行认证、处于正常交易状态,无冻结、挂失或异常记录

6.提交申请信息等待审核。

(二)初审公示

6月30日之前学校对一次性求职补贴初审工作,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公示。

(三)复核并拨付资金

7月1日至9月30日之前学校将通过初审且公示无异议的材料(附件5、6、7、8需院校上传),通过系统上报至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复核。对于复核通过的学生,依据中省资金直达管理规定,补贴资金将由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直接拨付至学生个人社保卡金融账户或银行账户。

五、注意事项

(一)学校会对本校申请人的就业去向展开核实,针对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的高校毕业生,要及时做好补贴资金退还工作。

(二)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政策是党和政府对大学生关怀的体现。符合条件的同学要珍惜机会,积极申请,并时提交材料。请申请的同学务必在6月30日12:00点前完成线上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同时,“本人开户银行”和“本人银行账号”栏目,请务必填写申请者本人开户的中国银行各分(支)行及账号。

(三)对于虚报、冒领等套取国家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旦查证属实,五年内将禁止再次申请任何就业补贴,同时个人信息会上传至征信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